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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族宗教工作提档升级。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全年到位省级民族专项经费226万元,市级民族乡、村发展金65万元,宗教团体工作经费25万元。争取省民宗委为我市2家清真食品企业补贴资金16万元。4家单位被省民宗委命名为2016年度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
二、中心工作卓有成效。扎实开展扶贫攻坚工作:制订了《市民宗局第六轮“精准扶贫”活动实施方案》等7种方案及统计台账,发宣传册800本。结对帮扶贫困8户每户300元慰问金;“慈善一日捐”捐款1.3万元发放给贫困户;开展大型义诊活动两次,就诊群众200多人,发放药品5000多元; 联系一企业家为一名困难大学生提供四年学费;铁女寺住持为3名特困户捐助3000元;筹措扶贫资金15万元,完成双闸四队文化广场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基层党建和党员队伍建设成效明显。加大人力资金投入,积极参与城市系列创建工作。
三、民族乡、村发展加快。卸甲坪土家族乡发展居全省前列;老湾回族乡乡镇建设突飞猛进;省市专项帮扶资金全部落实到位,两个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有了长足进步。
四、宗教事业更加和顺。大力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组织培训12场,培训宗教教职人员400余人。开展“十佳样板寺观教堂”评比活动,促进宗教场所规范管理。宗教专项治理工作基本完成。阻止藏传佛教非法传教活动一起。
荆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省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法规、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的调查研究,掌握动态,为市委、市政府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二、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协助组织、统战等部门做好全市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宗教界上层人士的政治安排。
三、负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稳定。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负责组织承办我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指导民族乡的重大庆典活动。
四、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指导全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处理宗教方面的重大事件,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宗教方面的事宜。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五、会同外事部门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六、指导市级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七、负责组织和开展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的培养工作。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6年度市直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目标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工 作 目 标 | 备 注 | |
1 | 积极寻找和提供招商引资信息;推进章华寺、太晖观等重要宗教场所升级,推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案提案办理。 | 中心工作: 招商引资服务重大项目建设。 | |
2 | 积极推动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抓好松滋市卸甲坪乡的提档升级和精准扶贫,力争使该乡GDP增幅达到15%,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达到17.2%。抓好洪湖市老湾回族乡的加快发展和奋力赶超,力争使该乡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350万元,GDP达到3.19亿元,增长12%。落实市政府扶持资金两个民族乡各20万元,五个少数民族村各5万元,积极向省民委争取扶持资金和项目。 | 中心工作: 服务“壮腰工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 |
3 | 积极参与“五城同创”、城市管理,完成市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组织机关干部参与洁城活动每月至少2次,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栽种树苗50棵,投资资金7000元。进一步提高中心城区重点宗教场所的美化绿化水平。 | 中心工作: 参与“五城同创”、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 | |
4 |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努力完成“三万”和扶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完成188户贫困户脱贫验收工作。驻村工作队落实10万元帮扶资金,修建1处文化广场,促成低畦田改造、沟渠清淤、蔬菜大棚配套等工作,开展农村政策宣传,入户走访增进感情。积极推动民族乡、村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工作。 | 中心工作: 完成“三万”和扶贫攻坚任务,推进新农村建设。 | |
5 | 按照建设法治荆州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做好政务公开,切实履职尽责。加强民族宗教法规的学习宣传,发放有关学习宣传资料,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稳定,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 中心工作: 依法治市,积极参与和推进各类改革。 | |
6 | 落实好各项党建工作责任制,抓好党员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党规党纪,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要求,确保本局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 党建工作: 从严治党、严明党纪,抓好各项党建工作责任制。 | |
7 | 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确保每周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开展《党章》和习总书记讲话专题学习。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查摆问题,并整改落实。积极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活动,争做优秀党员。 | 党建工作: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 |
8 | 积极参与“平安荆州”建设,搞好“平安寺庙(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开展“十佳样板寺观教堂”评选活动,切实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信访维稳工作。 | 中心工作: 平安荆州建设 | |
9 | 贯彻落实中、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城市民族工作为抓手,解决城市民族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的创建活动。做好伊斯兰教协会的换届工作,落实民族工作各项经费。 | 业务工作: 民族工作 | |
10 | 贯彻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加强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和宗教教职人员法治学习为重点,维护宗教界的和谐稳定,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 业务工作: 宗教工作 | |
单位呈报 意 见 | 同意呈报。 (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赵永琴 | ||
市绩效考核 工作领导小组 审核意见 | |||
市领导审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