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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宗工作成果丰硕。2017被国家民委授予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机关,包括我局在内的5家单位被命名为2017年度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我局在全省民宗系统绩效考核中位列前四。先后在全国宗教工作应急培训班、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座谈会、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现场会上进作典型发言。
二、服务中心再上台阶。助力联系企业湖北恒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红墙股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牵手,成功融资1.22亿元,实现企业借力上市跨越式发展。组织开展 “宗教慈善周”活动,号召宗教界积极参与扶贫攻坚,累计捐助款物价值80余万元。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统筹协调10万元资金用于扶贫点生产、道路建设,8万元水利项目资金疏通水渠。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干部党性、作风进一步提升。顺利通过文明机关、综治优胜单位、档案目标管理省一级验收。
三、民族事业发展加快。市委、市政府将两个民族乡的发展规划纳入《荆州市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中,再次新增扶贫资金100万元,今年累计争取省市两级对卸甲坪、老湾乡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00多万元。市级财政每年解决穆斯林肉食补贴72万多元,解决城区清真寺阿訇每人每年生活补贴2.5万元。
四、宗教事业更加和顺。扎实开展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全市累计拆除非法宗教场所30家、纳入民间信仰管理53家、取缔7家,电视问政群众总体满意率在12家履职尽责督查单位中位列第三。
荆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省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法规、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的调查研究,掌握动态,为市委、市政府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二、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协助组织、统战等部门做好全市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宗教界上层人士的政治安排。
三、负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稳定。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负责组织承办我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指导民族乡的重大庆典活动。
四、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指导全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处理宗教方面的重大事件,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宗教方面的事宜。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五、会同外事部门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六、指导市级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七、负责组织和开展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的培养工作。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招商引资,服务项目建设。积极寻找和提供至少1条以上有效的招商引资信息。
二、深化改革,优化发展环境。扎实做好2017年度履职尽责点题督促检查,对宗教场所、教职人员、宗教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做好履职尽责点题督查与工作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建设、完善基础工作、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干部队伍建设等5方面的结合,推动民宗工作整体提档升级;做好对口企业的服务工作。
三、脱贫攻坚,察民情惠民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政策;加强对“616”对口帮扶工作检查督办,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扶贫日”期间组织宗教人士开展以捐赠为主的精准扶贫公益活动;对2017年两户未脱贫的贫困户进行重点帮扶;计划投入10万元对帮扶村道路、交通设施升级改造;筹措8万元解决沟渠硬化问题;完成2000亩虾稻连作,提高农民收入。
四、五城同创、参与城建管理。积极参与“五城同创”相关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包路工作、清洁家园、志愿服务、文明劝导、义务植树等创建活动;抓好本单位“卫生单位”、“文明单位”、“园林式单位(社区、居住区)”、“绿化模范单位”等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中心城区重点宗教场所的美化绿化水平。
五、依法治市,建设平安荆州。坚持依法行政,做好政务公开,切实履职尽责。加强民族宗教法规的学习宣传,发放有关学习宣传资料,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稳定,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参与“平安荆州”建设,搞好“平安寺庙(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切实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信访维稳工作。
六、从严治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作风建设。落实好各项党建工作责任制,抓好党员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党规党纪,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要求,确保本局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七、“两学一做”常态化,勇当多级排头兵,喜迎党的十九大。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保障每周五集中学习时间,继续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问题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八、民族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争创省级、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落实穆斯林群众肉食补贴;完成荆州市伊斯兰教协会换届;举办在荆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法制培训班。
九、宗教工作。抓好中、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加强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筹备好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着力加强市属宗教团体建设,切实解决宗教团体工作服务人员问题;组织好宗教团体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