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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履行保障基本民生职责
全面提高社会救助标准,支出资金6.5亿元,全市98所农村福利院完成“冬暖工程”,争取资金1200万元;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下拨救灾资金8271万元,衣被5.6万床(件),全市112户倒房重建工作全面完成;发放优待抚恤补助资金2.9亿元。
二、持续加强系统党的建设
扎实有效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基层党组织的落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创建“红旗党支部”和整顿“三类党支部”活动,开展“守纪律、讲规矩、树正气”等专题讨论,全力打造以“讲团结、讲良心、讲规矩、讲责任、讲奉献”为主要内涵的“快乐民政”。
三、全力保障重点中心工作
积极参与“五城同创”和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持续抓好包路段、志愿服务等工作,成功获评2015-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大力开展精准扶贫,为白渎村落实帮扶资金44.1万元,“扶贫日”公益募捐4万元,在就业帮扶、危房改造、征地拆迁、基础设施修缮等工作扎实有效;完成了招商引资提供2条有效工业项目信息的任务。
四、坚持改革创新驱动发展
投资1500万元,在全省率先开展创建农村老人儿童快乐之家示范点活动,全市15个市级示范点建成使用;完成了中央在荆开展的社会组织登记改革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试点;在中心城区2个街道开展了公益积分兑换试点工作;联合市发改委发布了《荆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基本民生保障能力建设长足发展。
(一)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发展规划,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落实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察工作。
(三)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监督落实优抚对象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优待抚恤标准。负责革命烈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等级审核、申报工作。承担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的工作。
(四)负责退役义务兵,复员、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五)负责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服务、管理,指导全市军休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六)组织协调救灾工作,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应急体系,掌握和报告、发布灾情;组织紧急转移、抢救、安置灾民,负责救灾捐赠物资的接收、管理和分配,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灾区生产自救;协调市慈善总会、红十字会及其它社会团体参加救灾工作。
(七)拟定社会救助规划,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孤儿救助、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农村福利院的建设和管理;承办市本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八)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村(居)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行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九)指导城乡社区建设,主管社区服务工作。负责社区服务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推动全市社区服务社会化体系的建立和发展。
(十)主管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划工作。负责乡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报批工作;组织参与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地名命名、更名、销名工作。
(十一)主管社会福利工作。制定实施社会福利发展规划,负责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审批和监督,落实扶持保护政策;指导全市慈善事业发展工作。
(十二)主管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工作。指导全市婚姻习俗改革和婚姻服务工作。
(十三)制定民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职业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制定殡葬事业单位的发展和建设。
(十五)主管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负责指导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管理;负责协调跨区域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对接工作。
(十六)负责贯彻落实老龄工作法规和政策,开展老龄工作调研,督促老龄工作规划的落实。
(十七)负责民政财务工作。负责民政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八)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重点中心工作:招商引资,服务建设项目。联合市发改委发布《荆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推进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完成招商引资提供2条有效工业项目信息任务。
二、重点中心工作:深化改革,优化发展环境。推进社会组织登记改革。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第二批试点工作,完善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机制,发挥荆州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作用,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三社”联动;做好对口企业的服务工作。
三、重点中心工作:脱贫攻坚,察民情惠民生。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开展精准扶贫,持续开展入户走访,巩固扶贫工作成果;积极支持“扶贫日”公益募捐活动。
四、重点中心工作:五城同创,参与城市建设管理。积极参与“五城同创”和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开展2015-2016年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推进志愿服务,开展公益积分兑换试点工作;持续开展包路工作、志愿服务、义务植树等活动,加大中心城区殡葬搭棚祭吊和流浪乞讨人员影响市容环境的整治力度。
五、重点中心工作:依法治市,建设平安荆州。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开展“七五”普法活动。落实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深化平安建设,争创2017年度综治优胜单位。热情耐心接访,依法依规做好信访回复,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民政系统稳定。
六、党建工作:从严治党,落实党建责任制。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一岗双责”,落实党建承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3+X“党员活动日”,实行党建“参考目录”管理方式。
七、党建工作:“两学一做”常态化,勇当多极排头兵,喜迎党的十九大。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打造“快乐民政”,做“五讲”民政人;积极投身到“勇当多极排头兵、喜迎党的十九大”主题实践活动。
八、核心业务目标:高效有序应对自然灾害,提高防灾减灾水平。认真贯彻《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落实自然灾害救助措施,全面完成倒房恢复重建任务,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积极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争创4个全国、8个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提高综合防灾减灾水平。
九、核心业务目标: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保障基本民生。全面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和医疗救助标准;认真落实荆州市《关于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实施精准救助;严格开展农村福利院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和“冬暖工程”,全面提高农村福利院管理服务水平。
十、重难点工作: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社会福利事业。认真落实《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提倡医养结合、鼓励公建民营、支持民建民办。发布《荆州市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和《荆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推进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社会化服务改革。在荆州中心城区布局发展1家床位在300张以上的医养一体化养老服务机构。
十一、重难点工作:探索农村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新模式。在全市范围内新建10个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快乐之家示范点,有效整合村级组织、农村养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相关资源,将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留守儿童之家的功能整合优化,形成益老益少、老少皆宜、老少互助的农村养老、爱幼的工作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