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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推进电力市场交易,实现交易电量10.44亿千瓦时,减少电费支出3000万元。完成9家城市公立医院医疗价格改革,取消药品加价1.21亿元,制定按病种收费标准105个。对养老机构用水、用气、数字电视实施优惠价格政策,降低殡葬基本服务收费、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对城区停车场制定差别化收费政策,落实30分钟以内免费政策。
2、加强收费管理。编制了涉企、涉农、经营服务性收费等5个收费清单,进行了3次动态调整,减轻企业、居民负担1.15亿元。开展电价政策、生猪屠宰收费、城管系统收费、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试行行政事业性收费自查自纠监管制度,组织市直22个部门1070家收费单位自查自纠。
3、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开展了13次专项检查,办理价格举报投诉1591件,召开了2次大型告诫会。试行市场价格监管抽查通报制度,组织市场价格巡查800多人次,涉及各类经营者近1000家。开展成本监审、价格监测,发布民生价格信息128次,报送监测预警70篇。落实社保物价联动机制,全市发放597万元价格临时补贴,惠及25.8万低收入群体。
4、履职尽责结硕果。在全国价格工作典型经验总结推广电视电话会上,荆州作为全省代表作交流发言。省人大执法检查组高度评价我市价格执法工作,指出我市物价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与“全省物价系统优秀单位”称号名符其实。12358价格举报中心被市文明办授予“十星级文明窗口”。
荆州市物价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价格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本市价格、收费以及规范政府价格行为和反价格垄断等市场价格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组织实施上级授权和本级定价权限范围内的价格听证工作。
二、提出综合运用价格政策和其他经济政策,以及法律、行政等手段调控市场,保持全市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建议;制定全市价格工作规划,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和价格走势,监测预测重要商品、服务价格以及价格总水平变动,发布市场价格信息;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调控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全市价格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以及下级人民政府的价格工作;指导行业组织的价格自律工作;承担全市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四、研究提出市级管理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的原则和作价办法;对上级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国家机关收费标准提出意见,并组织实施;拟定、提出市级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国家机关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拟订反价格垄断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办法,研究提出价格调控和监管的建议。
五、组织开展全市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各种价格违法和乱收费行为;受理价格举报,推行明码标价,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工作;指导并承担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六、负责全市农产品、工业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及国家机关收费的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
七、负责全市涉案财产的价格鉴证工作,承担全市价格评估机构及人员的双认定工作,指导中介机构的价格鉴证工作。
八、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制定局招商工作方案,提供有效工业项目信息不少于2条,积极服务经济建设。(招商引资,服务重大项目建设)
2、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完成国有直管公房价格改革,动态调整四个收费清单,启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帮助所联系的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提供价格服务。(深化改革,优化发展环境)
3、积极参与“五城同创”,履行价格监管职责;持续深入开展清洁家园、志愿服务、文明劝导、义务植树等创建活动;抓好“卫生单位”、“文明单位”、“园林式单位”、“绿化模范单位”等创建工作。制作健康宣传专栏4期。(五城同创,参与城建管理)
4筹措帮扶资金5万元。继续推进产业扶贫,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6万元以上。使30户贫困户彻底脱贫,4户特殊弱势贫困户由政策保障兜底。(脱贫攻坚,察民情惠民生)
5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价格条例》,深入推进“法治物价建设”,进一步健全成本监审机制,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全覆盖,按时办结率100%,价格认定事项按时办结率100%,依法应公开的政策政务公开率100%,价格信访按时办结回复率达100%。(依法治市,建设平安荆州)
6强化局党组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其他领导干部分管责任。局党组每年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持之以恒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条意见的贯彻落实,保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从严治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作风建设)
7、持续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系列活动,强化“四种意识”,主动担当作为,为荆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加快建设成为全省多极发展排头兵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两学一做”常态化,勇当多极排头兵,喜迎党的十九大)
8、完善价格调控机制。着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本地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左右。加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体系建设,健全价格监测机构和网络,落实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推进“智慧物价”平台建设。(改革发展所需、人民群众所盼的重难点工作目标)
9、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价格改革:落实电价政策,探索天然气价格改革,积极稳妥推进环保价格、医疗卫生价格和重要公益事业价格改革;取消药品加价,推进按病种收费项目近100个。(改革发展所需、人民群众所盼的重难点工作目标)
10、清理规范涉企涉农收费。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取消或停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统一部署,严格执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全面清理规范涉农收费,建立涉农收费项目标准清单。(核心业务工作)
11、加强价格监管和反价格垄断执法。强化明码标价基础性作用,督导县(市、区)提高明码标价普及率。加快推进12358价格监管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价格违法案件依法处理率100%。(核心业务工作)
12、按照省物价局、市纪委纠风办关于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的工作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有序推进。(核心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