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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抓发展机遇,打造荆州品牌。16年接待旅游人次达320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00.1亿元,增长21%,占GDP比重达10%左右,占服务业增加值的30%左右;创建3A景区1个,4A景区2个,积极争创5A景区1个,全市现有17个A级景区。
狠抓招商引资,提升产业规模。全市在建旅游重大项目22个,总投资380亿元;组织策划和申报中省重点文物旅游项目37个;完成市交办的招商任务,落实文物旅游专项资金近1亿元。
加快项目实施,丰富旅游产品。纪南文旅区基础设施完成投资30亿,华强方特园、荆州海洋世界已开工建设,关公义园开园,洈水汽车自驾运动营地、卸甲坪温泉、荆州七彩花都、九老仙都等引爆旅游市场。
扩大宣传营销,拓展旅游市场。组织参加北美旅游促销会展、第四届旅游业融合与创新论坛;获得国家级旅游商品奖项2个;成功举办2016百家旅行社荆州旅游产品采购推介会暨2016荆州大篷车旅游等推介活动。
加强文物保护,服务经济发展。配合中心城区城镇化建设完成考古工作,累计出土各类文物近2104件(套);八岭山安防工程完美收官;连续28年取得馆藏文物安全年;完成全市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登录藏品总量144226件(套)。
加强机关党建,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执行行政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合法率达到100%,行政审批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
一、职能转变
(一)下放的职责。
1.拍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批职责下放到各县市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
2.一、二星级饭店和一、二星级农家乐的评定职责下放至县市区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3.市政府明确下放的其他职责。
(二)承接的职责。
1.负责本地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审批及设立出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初审和申报。
2.负责出境旅游团队名单表审核服务(不含《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团名单表》、《中国公民赴俄罗斯旅游团队名单表》审核)。
3.负责星级农家乐、旅游景区标准化建设工作。
4.负责湖北旅游强县、湖北旅游名镇、湖北旅游名村、湖北旅游名街的创建指导、初审(评)和推荐申报等标准化建设工作。
5.负责为制作出版物、音像制品拍摄馆藏三级文物审批。
(三)加强的职责。
1.市文物旅游局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职责。
2.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的职责。
(四)取消的职责。
《旅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文物保护和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文物、旅游景区(点)及旅游设施的保护、开发、管理、利用,依照法律和法规行使政府对文物、旅游的管理权,管理国家和地方财政拨给的文物、旅游经费;负责指导优秀旅游城市建设、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各县市区文物旅游工作。
(二)研究拟订全市文物保护和旅游业发展战略目标、政策和市内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文物保护旅游发展中长期规划和近期计划。
(三)加强全市文物旅游产业发展,负责文物、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加强旅游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重大促销活动、游客市场开发和旅游产品开发,指导并负责全市旅游企业对外交往与合作。
(四)负责受理、办理、审批、申报我市范围内的有关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文物、旅游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工作和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维护旅游经营者和游客合法权益。
(五)组织和协调全市文物勘探、考古发掘、文物研究、文物保护技术研究、博物馆管理工作,推广国内外文物保护和博物馆事业发展的先进经验。
(六)负责对全市范围内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市旅游协会开展工作。贯彻实施全市景区(点)、度假区及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车船、农家乐和特种旅游项目等标准化建设;负责湖北旅游强县、湖北旅游名镇、湖北旅游名村、湖北旅游名街等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强旅游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
(七)组织全市文物、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协调文物保护区域、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保护、开发、建设,组织指导文物旅游统计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市文物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文物旅游人才培养规划,指导实施全市文物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等级考试和申报。
(九)负责对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负责编制文物旅游行业年度经费预算,监督、指导和审计所属单位及市旅游协会的财务工作;负责对系统内建设项目实施财务监督和内部审计。
(十)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中心工作:招商引资,服务重大项目建设 全市旅游综合收入达到200亿元,增长21%。完成荆州市文物旅游“十三五”发展规划和荆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1-2项重点项目推介,开展国家、省级重点文物保护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立项申报。完成八岭山墓群安防工程、荆州文保中心科研大楼建设,组织实施好八岭山古墓群文物保护、展示道路(二期)、天星观护岸工程等项目。提供有效工业项目信息二条。
2、中心工作:服务“壮腰工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支持荆州古城创5A级旅游景区和楚王车马阵、松滋洈水景区创4A级旅游景区,指导创建 3A级景区1-2家。积极做好关公义园开园仪式和首届中国荆州国际关公文化旅游节的各项筹备工作。完成中国明清城墙联合申遗文本修订报批,制定《荆州城墙保护管理办法》,完成年度申遗工作计划。实施熊家冢遗址博物馆车马坑大厅陈列展示、荆州城墙及古城民居保护维修、开元观环境整治项目建设。联系指导荆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和荆龙汽车塑胶配件有限公司汽配扩建项目建设。
3、中心工作:参与“五城同创”、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 开展文明旅游活动,组织文明旅游培训教育。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开展旅游专项规划环评,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开展博物馆开放日和博物馆进乡村活动。
4、中心工作:落实“三万”工作,着力扶贫攻坚,推进新农村建设 完成19户贫困户脱贫任务。完成安碑村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发展“旅游农家乐”、“农业合作社”及贫困户种植树苗和养殖产业项目。完成“三万”活动相关工作。
5、中心工作:依法治市,积极参与和推进各类改革 申请将荆州市文物旅游局更名设置为荆州市文物旅游委员会,强化职能作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介清单清理工作。理顺市区两级文物旅游管理体制。
6、党建工作:从严治党,严明党纪,抓好各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 制定并落实《2016年党建工作计划》。制定并落实《荆州市文物旅游局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2016年实施细则》制定并落实《2016年党风廉政工作计划》。
7、党建工作: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专题学习、整改落实查找出的问题。
8、党建工作:落实平安荆州建设和信访维稳工作 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做好信访和维稳工作。全力做好文物旅游安全工作,确保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做好文物旅游安全的规范化管理,编印文物旅游工作手册。帮扶荆州区东城办东桥社区做好党建工作。
9、主要业务工作 全面完成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完成楚纪南故城、八岭山墓群等大遗址保护总体规划报批工作。
10、主要业务工作 组织参加中省旅游商品大赛,争创金银奖1-3枚。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旅游厕所革命,力争完成新建、改建70座旅游厕所的目标计划。组织开展2016年度旅游宣传促销工作。组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荆州考点的考务工作。开展2016年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治理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