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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绩效考核成果报告
1、推进体制改革,初步形成“大城管”格局。一是将中心城区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洒水降尘、“牛皮癣”治理以及涉及市政园林、水利河道的环卫作业、广场管理、市容管理等事权已经全面下放各区。二是集中城乡规划等7个部门涉及城市管理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已集中归并到城市管理部门行使。三是代表市政府对中心城区两个区、一个管委会及11个街办、市直10个部门实行城市综合考核。
2、提升市民文明意识,营造宣传教育氛围。一是利用主要新闻媒体,城市管理工作宣传专栏和曝光台,及时报道城市管理动态。二是开展城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地”五进活动。三是在北京路等主要城市道路两旁和部分街道社区,打造城管特色文化墙。四是开展解决环卫改制遗留问题。
3、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干部履职能力。结合 “两学一做”活动的开展,一是邀请市委党校教师做“十八大”会议的核心要义的专题辅导讲座。二是在城管系统内开展“每月精读一本书”活动。三是建立信息统计与通报制度。
4、重点落实中心工作,改善城区市容秩序。一是开展规范广告管理,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二是拆违控违力度逐年加,大违建存量不断递减。三是学习借鉴中卫经验,深入推行环卫作业市场化体制改革。四是以市领导包路等形式积极开展创卫工作。五是继续推进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城市重点区域亮化,、数字城管项目建设。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城市管理方面规范性文件、措施、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编制市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户外广告、景观照明等城市管理专项规划,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行督察;负责市区统一执法和跨区联合执法的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业务培训和考评;负责对各区城市管理局开展规划执行情况的日常管理和巡查进行督办、检查;直接行使重大案件执法权和规划管理方面对违证建设行为处罚种类的决定权、对无证建设的建筑物不予拆除的决定权。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包括: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或者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以及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行政处罚权;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城市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经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生活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固定经营场所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随意停放的行政处罚权。
(四)代表市政府组织开展全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工作,拟订考评办法、考评标准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五)集中行使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方面行政审批职责。具体包括:医学、科研等特殊需要饲养家禽、家畜许可;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核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建设竣工验收及对关闭、闲置或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核准;城市户外广告、霓虹灯及桥梁大型广告、悬挂物设置许可。
(六)负责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建设和运营。
(七)负责城市管理科研和技术进步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的信息、统计和报表工作。
(八)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单位拟订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城市综合管理考核的年度资金使用计划,报市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依法征收市政府明确的行政事业性费用。
(九)指导各县(市)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6年度市直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目标清单
一、 1、 创新城管体制,协调推进城管改革。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契机,结合荆州实际,理顺城区城管机制,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增强便民服务意识,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提升依法行政能力;2、拟定《建筑垃圾和散流体物质运输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3、争取市委、市政府妥善解决一直困扰我市城管工作的环卫体制改革遗留问题。
二、 以“五城同创”为契机,加快督办白云路、江津路省级示范路建设,加快推进主次干道立面“洗面整容”工程;启动餐厨垃圾和粪便垃圾处理厂建设;推进乡镇中转站设施建设及收运设备配套采购,督促各区落实环卫公厕、垃圾中转台等基础设施的改造升级;完成2016年度中央投资建设资金。
三、围绕“五城同创”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督办各区对城区占道经营、散流体运输、违章建筑、户外广告以及城市出入口开展综合整治,提升市容环境面貌。
四、大力实施驻村帮扶、企业资助、能人带动等工程。针对驻村联建点43户,168名特困人员的现状,切实开展扶贫攻坚,服务企业,党员进村等专项活动,加强城管文化建设。年内开展就业招聘、医疗救助、科技扶贫等活动。
五、按照住建部、省政府关于强力推行学习中卫“以克论净,深度保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学习中卫经验,清洁城市环境”,督促各区调整环卫作业方式,加大环卫经费投入,提高机械化清扫率。
六、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考核,把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调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任务;二是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召开年度考核大会,组织对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测评从严治党,严明党纪,抓好各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
七、定期开展城管系统内各类学习活动,结合“两学一做”,抓好干部队伍反腐倡廉教育。落实党组书记授一次课,组织一次党规党纪知识测试;深入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回头看”工作,强化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三转”要求,加强纪检监察人员业务素质、履职能力;强化效能监督,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
八、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维稳工作,落实平安荆州总体目标。积极稳妥推进环卫体制改革遗留问题的解决进程,切实保护环卫职工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明确专人专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争创综治工作先进单位。
九、创新工作方式,促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1、围绕城市综合考核体系,充分利用数字城管运行平台优势,对城区两个区、一个管委会及11个街办、市直9个部门的市容环境、宣传广告、施工管理、街面秩序、突发事件等5个方面进行日巡查、月讲评、季奖励,并实施末位处罚制度;2、通过12319城管热线,畅通市民投诉受理渠道,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提高公共服务质量;3、组织城管执法培训工作,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更换执法证件;4、组织全市户外专项整治工作,拆除违法建设的户外广告牌。
十、加强与规划、住建、环保、交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健全联席会议、信息互通、执法联动、案件移送等城管执法工作秩序,完善执法协助机制;规范户外广告市场管理,严格控制城区新增违建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