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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36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7.7亿元,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19.6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85亿元。2016年末社会从业人数23715人,总收入59266万元,实现劳平收入24991元,人平收入2015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6050元。
园区平台初现雏形。由农业部规划院、中绿有机农业研究院、湖南中能编制的总体规划、产业规划和“十三五”规划已完成。产业园区已达到“五通一平”标准。禾丰农业建成投产,桃花村农耕产业园完成规划设计并签约,国家级荆州淡水产品批发市场完成主体工程;二期还建房、华师附属学校已开工。完成九阳大道、南环路改造;凤凰路西延线正在拆迁;城北快速通道、新318国道改线工程已开工;建成太湖大道、农高大道等18条主次干道,2000多亩产业园已达到“五通一平”标准。
招商引资成效初显。今年到农高区来考察的企业逾80个批次,已与国电投湖北绿动新能源公司、湖北荃银高科、湖北众擎水产、中洲国际、馥稷生物防控平台等6家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在谈项目26个。
招才引智扎实推进。引进“千人计划”博士张研;湖北水产产研院通过评审并授牌;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创新园、双创中心建成运行;
发展气场加速集聚。刘奇葆、王晓东、郭生练、郭跃进、科技部农村司等先后到农高区考察调研,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专题研究农高区发展问题,得到各级部门的重视与支持,申报国家级农高区的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一)对太湖港管理区(太湖港农场)实行托管,对农场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及直属单位的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保留太湖港管理区(太湖港农场),保留管理区的内设机构(含人大联络处的牌子)、按群团组织的章程设立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
(二)负责编制华中农高区经济与产业发展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托管范围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四)根据市城市总体规划,在市城乡规划局指导下,负责编制华中农高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法定规划,按照市政府授权,负责具体项目的选址、初审并组织规划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的评审。
(五)根据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市政府授权,负责区域内的土地开发经营管理工作。
(六)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配合荆州区做好托管区域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选举及其参政议政活动。
(七)负责华中农高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群团等工作。
(八)根据市政府授权,华中农高区管委会或市直部门延伸机构及派驻人员负责区域内的发展改革、财政、国税、地税、科技、国土资源、规划、经济管理、招商引资、项目投资管理、城市建设和管理、住房、园林绿化、交通、环保、工商等相关工作。
(九)协助荆州区做好区域内的农业、水利、防汛抗旱、林业、统计、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物价、民政、移民、卫生计生、文化、民族宗教、教育、体育、文物保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审计、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公安、司法、金融、武装、征兵及复退军人安置等行政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其职能在华中农高区建设初期管理体制不变,仍由荆州区负责,太湖港管理区(太湖港农场)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十)负责区域内的征地、劳动力安置、房屋拆迁还建工作。
(十一)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在华中农高区设立派出机构或分支机构履行各自职责。在不新增市直部门人员编制的前提下,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房产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环境保护局分别设立华中农高区建设(房产)管理所、华中农高区国土资源所、华中农高区城乡规划所、华中农高区环境保护所。华中农高区建设(房产)管理所负责建设行政许可、建筑安全管理、建筑质量监督、有关市政设施管理和房产管理等工作,华中农高区国土资源所负责土地管理、土地规划以及用地指标和征地报批等工作。华中农高区城乡规划所负责规划行政许可实施管理等工作,华中农高区环境保护所负责环境保护工作。
(十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或奖惩华中农高区管委会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工作人员。
(十三)行使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一(招商引资)引进3至5家优质企业入驻,招商引资企业完成投入20亿元;实现3-5家企业投产、5-10家企业落地开工;
二(壮腰工程)着力打造“六大平台”:高效便捷的服务平台、配套完善的产业园区平台、惠企共赢的投融资平台、高新技术快速转化的孵化平台、性能卓越的农业大数据平台、市场领先的农产品交易平台;
三(五城同创)完成基础设施投资9.58亿元。做好25公里已通车道路收尾工作,启动三桥四路、农高家园二期、荆楚农都、学校、电影院、医院、停车场等项目建设。深化核心区城市综合管理,逐步完善对小区卫生环境、建筑垃圾、道路清扫降尘、渣土撒漏等问题的治理,加强核心区外控违控建;
四(三万活动)扎实开展新一轮“三万”活动,全面实施精准扶贫,完成精准扶贫任务;
五(依法治市)优化政企融合,按照“四合四分”原则,进一步理顺管委会、农高投公司、太湖农场的关系;进一步厘清与荆州区和市直单位的责任清单、权力清单,抓紧落实人员,做实管委会内设机构;稳步推进农场改革;
六(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七(党建工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八(党建工作)协助荆州区落实平安建设,确保七类重点人员管控到位,社会和谐稳定;
九(业务工作)积极推进国家级农高区争创工作,做好总规修编、单位控规、专项规划的编制,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加强与各大科研院所的合作;
十(业务工作)积极协调用地指标,做好土地报批,完成土地征收3889亩、房屋征收368户、10.8万平方米;争取中、省相关部门支持,争取更多扶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