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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及时准确做好重大天气服务
2016年入梅以来,我市受持续大范围强降水影响,防汛形势极为严峻。我局启动应急响应,为防汛抗洪指挥部实时提供气象信息,受到市领导好评。针对灾害性天气,发布《重大气象信息专报》13期、《专题气象报告》17期、《气象灾害预警信号》240期、《中期天气旬报》36期。为中国龙舟公开赛(荆州站)、关公文化园开园提供了全程气象保障服务,发布春运气象保障服务专报40期。
二、加强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与海事部门在气象预警和应急领域建立合作机制;与环保部门签订合作协议,联合发布大气污染等级指数预报;与民政、农业部门强化合作,共同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组织。协调江陵县、沙市区成立气象灾害防御领导机构,实现了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气象防灾减灾机构全覆盖。
三、提升为农服务精细化水平
积极疏通气象信息快速发布的“绿色通道”,将地方党政领导及涉农涉灾人员400多人,以及种养殖大户2000多人纳入“直通式”重点服务对象信息库。针对关键农事季节,制作发布《农业气象灾害评估》、《农业气象服务专报》、《重要农业气象报告》等服务材料115期。
四、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好服务
制定了全市防雷体制改革方案,积极与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等部门协调推进防雷审批改革。全年完成防雷常规检测单位229家,其中涉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157家。为荆州机场建设开展了气象站维护、气象资料收集和气象条件分析等工作。
1.制定并实施我市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实施我市气象业务建设,对我市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审查,对我市范围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组织对我市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区域、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进行评估,为市政府组织气象灾害防御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我市范围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3.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市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雷电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4.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依法管理我市涉外气象活动。
5.向市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6.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7.统一领导和管理我市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级人民政府对所辖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会同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担市委、市政府和湖北省气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定期开展气象服务,完成荆州机场候选站址的气象资料年度收集分析工作;完成蒙华铁路防雷工程跟踪检测年度工作。(服务项目建设)
2、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清理89-92、95-96项中介服务项目。积极帮助解决所联系企业生产经营方面反映的突出问题。(优化经济环境)
3、完成人民路包路工作任务;在市局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广泛宣传“五城同创”及“门前三包”活动。(五城同创)
4、按照要求,落实“三万”工作,着力做好监利县程集镇砖桥村15户精准扶贫,推进新农村建设。(扶贫攻坚)
5、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推进气象部门公车、养老等改革工作。(推进改革)
6、完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6 1”、监督责任“4 1”考评指标体系各项任务。组织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党建责任)
7、组织开展本级气象部门“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切实做好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等学习教育内容。(两学一做)
8、落实平安荆州建设和信访维稳工作,创建综治优胜单位。(信访维稳)
9、做好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气象观测数据可用率达99%,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达88%,预警社会网格覆盖率达95%。(业务工作)
10、加快推进荆州气象现代化建设,其中社会管理、保障支撑目标值达到省局指标体系值。(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