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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二是投入50多万元对“四大家”机关大院卫生环境进行了全面整治。清除死角垃圾100多车,拆除垃圾池30多个、拆除违建棚20多间。三是为精准帮扶村石首市六坡庵村筹集资金45万余元,用于修建村级公路2.7公里,“扶贫日”捐款3400元,对19户困难家庭进行了帮扶。四是派工作组到石首市南口镇开展抗灾救灾,共筹集资金106万元对该镇水利设施进行了维修加固。五是顺利完成了全市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工作任务,成立了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公车拍卖1700多万元。六是抽查全市办公用房,通过复查,共腾退办公用房49130平米。七是重点对市直39家单位和部分县市区的机关内部食堂、培训中心违纪违规公款消费的抽查。八是节能工作。今年我市人均能耗同比下降2.64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2.51 %;人均用水量同比下降 2.62 %。九是成功完成了2家国家级、8家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6家省级节水型公共机构单位创建。2016年洪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被评为第二批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并获得省局以奖代补节能专项资金10万元。十是成功引入社会化服务保障管理模式。将安保、卫生、会务、绿化等项目实现物业化管理。十一是在机关大院新安装了高清监控探头和车辆牌照自动识别门禁管理系统,实现全天候电脑操控管理。十二是市政府机关幼儿园被评为省级示范幼儿园。
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市直机关的具体情况,研究拟订关 于机关事务工作的管理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 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市“四大家”等机关大院的国有资产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市直机关公务员住宅小区的建设、管理等职责。
(三) 负责市“四大家”机关和授权的市直单位的行政经费、住房公积金和行政事业经费的收支管理,以及财务、会计政策的检查、监督和贯彻落实。
(四) 负责市“四大家”等机关大院的水、电、暖气、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和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等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大院内的消防、治安等安全工作的管理。(五) 负责市直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市直和县市区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检测和评价考核工作,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公共机构节能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决定。
(六) 负责指定的副厅级以上领导和有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
(七) 按有关规定负责市“四大家”机关的政府采购工作。
(八) 负责组织协调市直机关及县市区后勤工作机构的业务指导;并组织实施市直机关和县市区及本系统直属单位的后勤员工培训工作。
(九) 负责对市直机关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的监督和服务职责。
(十) 加强对市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职责。
(十一)加强对市直机关公务员住宅小区的建设、管理和服务职责。
(十二)负责全市公务车辆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