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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财政局通过提高财税管理水平,强化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挖掘征收潜力,2016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5449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116295万元的103.4%,增长11.0%,其中:地方税收收入76275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818901万元的93.1%,增长1.8%;非税收入39173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297394万元的131.7%,增长35.1%。
完成招商引资任务两个亿元以上项目签约落地。及时筹措10亿元资金,高质量完成长江经济带荆州壮腰工程产业基金设立方案首期筹资任务。争取省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22.29亿元,重点支持四机、恒隆等重点企业发展。设立亿元续贷调度资金,累计为178家企业提供续贷调度资金36亿元,较好地解决了企业“续贷过桥”资金问题。统筹整合相关资金3.37亿元,加大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城市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资金保障力度服务“五城同创”。统筹精准扶贫资金2145万元。全市城镇新增就业72058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6994人,困难人员再就业12776人。统筹各项资金来源兑现了230家单位基本工资调整、工改保留津贴和交通补贴、住房公积金提标、住房补贴发放、医疗保险附加增资、2014-2016年第13个月工资差额等六项个人待遇经费26085万元,兑现104家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1098万元,兑现93家单位公务交通补贴2038万元。
一、拟定和执行全市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市级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级与各区之间、财政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二、拟订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执行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组织涉外财政、债务等国际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协定。
三、承担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级调整预算和市级决算。组织制定全市统一规定的经费开支标准以及相应的经费管理办法,负责审核批复市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市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检查全市政府采购工作。指导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市直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八、负责规定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市级和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农业支出。工商贸易性支出、公共支出和其他支出。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参与全市社会保障制度的研究制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管理市级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
十一、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外债,制度和执行基本管理制度。负责地方政府债券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偿还。负责组织和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地方金融类机构、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监管国债市场。
十二、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管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检查社会审计、会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及延伸检查相关单位会计信息质量。
十三、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的财政监督,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四、负责市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十五、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2016年招商引资任务。
进一步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积极做好与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的对接工作。统筹安排好重大产业发展基金、生产调度资金、中小实体经济发展资金,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撬动和吸引更多金融资本积极支持经济结构调整,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做好市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第一轮考核结账,启动第二轮培育计划。做好助保金贷、政银保、续贷周转金的审核、协调工作,缓解企业融资困难,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认真落实“万民干部进万企 创优服务稳增长”活动,切实做好2家对口联系企业——睿信汽车电器(荆州)有限公司和荆州市巨鲸传动机械有限公司”的服务工作。
统筹整合资金服务“五城同创”,继续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升城市管理维护质量。
统筹精准扶贫资金2000万元;落实“三万”工作经费25万元、专项经费300万元。切实做好对口联系村(社区)——荆州区马山镇枣林村和沙市区崇文街道办洪垸社区的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
新增城镇就业7万人,扶持创业5000人,带动就业2万人,就业创业培训5000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亿元。继续配合做好盘活财政资金工作,清理存量资金,推进资金统筹使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与中心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财政体制匹配,责任明确,保障到位的三无人员帮扶制度,服务精准扶贫大局。
搞好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开展好局内廉政教育培训;制定本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组织好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与各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的签订工作。
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做清醒人、明白人和局中人。
组织、协调、指导、督办全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及时分解下拨资金,设立并公布举报咨询电话,农民上访、来信、来电回复率达到100%;做好“e线民生”栏目的问题处理工作。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做好收入的催收督办工作,努力实现2016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1%的工作目标。
编制市直中期财政规划,初步建立市直滚动预算制度和中期管理框架。建立一类债务账务核算系统,加强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根据市直工资调整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公车改革和住房补贴等实施方案,按照资金保障渠道,做好相关资金需求测算和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