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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全省率先出台《荆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二、起草我市首部实体法规《荆州古城保护条例(草案)》,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完成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我办组织市直2791名行政执法人员集中轮训并考试,及格率96.40%,比全省平均及格率高8个百分点。 四、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全省率先出台《荆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聘任10名国内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实现全市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 五、全面建立政府合同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出台《荆州市政府合同审查办法》,审核重大行政决策及合同95件,审查报备规范性文件45件。 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4件0,“消费者个人保护”案件已被推选参选全国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00余件,胜诉率达到96.2%,高于全国、全省水平。出台《荆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成为全省首个将市本级纳入适用范围的市州。 七、做好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以第二名的成绩表彰为全省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在荆州日报推出20期“法治声音?政策解读”,编发《法制专报》7期。在全省首例以政府全会形式专题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全市观看影片,开展学法用法大讨论活动。法制日报发表杨智市长署名文章《树立法治理念 建设法治政府》。我办撰写的论文《立善法 兴荆州》被评为市立法研究会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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