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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出台《荆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考核。
二、强化重点领域改革。省政府批复在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市政府委托下放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实施35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在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推进食品药品等领域综合执法,组建市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委员会。
三、积极开展地方立法工作。修改完成首部政府规章《荆州市中心城区菜市场建设管理办法》,与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召开地方立法推进会,征集荆州市地方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五年规划项目。
四、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市本级现行有效的397件规范性文件再次进行清理,废止和失效179件。
五、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将10家市直单位纳入执法专项治理范畴,共查找和督促整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3765个,追回罚款21.86万元,追回冒领养老金14.06万元。
六、发挥法制机构参谋助手作用。对210件次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460条审查意见。
七、发挥行政复议的纠错和监督作用。市本级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4件,受理49件,其中直接撤销变更及确认违法4件。
八、加强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向省政府法制办上报信息937条,位居全省第四,推出“法治声音?政策解读”专栏8期,编发《法制专报》7期。
九、做好“两学一做”和党建工作。开展专项整治及主题党日活动,出台《荆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制度汇编》。
1、中心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对照全省方案,结合荆州先行先试经验修改《荆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2、中心工作:推动荆州开发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向省政府申报《关于在荆州开发区实施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实施方案》,在荆州开发区彻底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
3、中心工作:出台地方政府规章。开展政府立法项目调研,出台《荆州市菜市场管理办法》;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络协调,形成推进立法工作的合力。
4、业务工作:办理规范性文件。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于制发后进行公示。积极参与“五城同创”各项活动、支持出台“五城同创”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法规,推动建立“五城同创”长效机制。
5、业务工作:开展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6、业务工作: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政府法律顾问(律师)实行坐班和台账管理,参与市政府合同审查和案件办理,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专家)智囊团作用。
7、业务工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并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8、业务工作: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将全市各地各部门纳入湖北省政府法制宣传信息报送系统,完成网上信息报送、初审、送审。继续和《荆州日报》合作,开展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完善《法制专报》编审、传阅工作。
9、党建工作:坚持从严治党,强化作风建设。抓好支部学习,一把手每年上党课不少于1次;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勇当多极排头兵,抓好自身能力建设,喜迎党的十九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