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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指标稳居全国全省前列。粮食产能进一步提升;水产品产量142万吨,继续保持全国市州第一;生猪规模化养殖率保持在84%,新增水禽500万只以上,位居全省前列。农业增加值增长4%左右,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0%左右。
2.新型经营主体总量位居全省第一。新型经营主体4.2万个,总量居全省首位;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21家。新型经营主体网络带动农户89万户,占农户总数的84.83%。
3.招商引资硕果累累,农产品加工业成为支柱产业。成功签约亿元以上项目6个、总投资10.1亿元,开工建设项目3个、总投资6.1亿元。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541家、占整个的44%,预计农产品加工业产值1700亿元,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4:1。
4.农业品牌创建成效明显。“荆楚味道”逐步深入人心,成为省内知名农产品公共品牌,入选农业部新农民创业创新百佳成果。农业中国驰名商标13个,农产品地理标志41个,有效使用农业“三品一标”429个。
5.农业科技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培训新型职业农民4732人。农产品检测综合合格率98%以上,松滋市被命名为第一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
6.农村改革稳步推进。土地流转226万亩,占农户承包耕地38.6%。11个“四化同步”试点镇(区)加快建设,“福娃模式”成为全省“四化同步”发展的典型案例和旗帜。“新农贷”等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1、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等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省制定的农业发展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指导实施;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3、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落实有关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4、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实施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负责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和省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
7、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实施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市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8、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9、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开展相关农业统计的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0、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专项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民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及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2、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实施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依法管理耕地质量。
13、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4、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15、领导局属单位的工作,监督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权限管理局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荆州市农业局2016年目标清单
一、招商引资,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以华中农高区为重要平台,推动禾丰水产、米田绿山食品、楚娃富晒大米加工等项目尽快建设投产。做好厦门驻点招商,开展全员招商,每月拜访3-4家工业企业,引进亿元以上工业项目2个。
二、服务“壮腰工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狠抓系统干部作风转变,制定严明纪律有关规定,实行干部履职尽责清单管理,强化日常监督巡查,不发生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违纪违规行为。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维护企业和农民合法权益,交办和投诉案件查处率、结案率达到100%。
三、参与“五城同创”、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和参与白云路段“五城同创”工作,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开展洁城活动至少3次;组织开展植树活动1次以上,栽种树苗300棵,投入资金3.9万元;完成所包路段环境整治等相关任务。
四、依法治市,积极参与和推进各类改革。开展依法治市,制定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推进法治单位和法治系统建设。积极参与和推进相关改革工作,确保本单位不发生行政违法行为。
五、落实“三万”工作,着力扶贫攻坚,推进新农村建设。抓好11个“四化同步”发展试点镇区建设,规划建设农村中心社区,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抓好精准扶贫和“三万”活动联系村帮扶工作,完成53个贫困户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种植绿化树木8000棵,发展柑桔310亩,帮助成立柑桔专业合作社。抓好第六轮“三万”活动联系村,示范推广西甜瓜50亩。
六、党建共性工作。以党建创先为抓手,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党建各项制度。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确保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取得成效。抓好信访维稳,落实平安荆州创建措施,努力建设和谐农业系统。
七、主要业务工作。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农业增加值增长4%,农产品加工产值增加200亿元,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4: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左右。水产放养面积达到245万亩,水产品产量达到135万吨;新增水禽500万只以上,生猪规模化养殖率提高2个百分点。
八、主要业务工作。培育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达5000家、家庭农场6000家。加强“荆州味道”等农产品品牌建设,新增“三品一标”认证20个以上。免费培训新型职业农民4000人。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作业水平提高1.5个百分点。发展小型沼气工程101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