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主要指标稳居全国全省前列。粮食产能进一步提升;畜禽、水产减量增效,水产品产量保持全国市州第一。农业增加值增长4%,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8.5%。
2.新型经营主体总量位居全省第一。新型经营主体4.5万个,总量居全省首位;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38家。新型经营主体网络带动农户90万户,占农户总数的85%。四板挂牌农业企业新增139家,新三板挂牌新增2家。
3.招商引资硕果累累,农产品加工业成为支柱产业。重点跟踪招商项目26个,已签约备案项目9个、总投资25.25亿元,签订投资框架协议6个。农产品加工业规上企业562家、新增25家,预计农产品加工业产值1862亿元、增200亿元。
4.农业品牌创建成效明显。“荆楚味道”精品农产品公共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及加工产品商标7812件,其中农业中国驰名商标13个;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38个,有效使用农业“三品一标”343个。
5.农业科技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培训新型职业农民4731人。新模式、新技术大面积推广,稻田综合种养面积233万亩。农产品检测综合合格率99.5%。
6.农村改革稳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基本完成;颁发经营权证914217份。全市土地流转总面积达到315.42万亩,占53.7%。农民专业合作社7056家、新增1210家,家庭农场达到6556个、新增292个,联合社81家,登记成立农民合作社总社11家。
1、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等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省制定的农业发展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指导实施;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3、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落实有关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4、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实施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负责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和省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
7、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实施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市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8、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9、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开展相关农业统计的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0、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专项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民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及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2、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实施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依法管理耕地质量。
13、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4、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15、领导局属单位的工作,监督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权限管理局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2017年度荆州市农业局履职尽责绩效考核
目标清单
一、招商引资,服务项目建设。以华中农高区为重要平台,促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生根,做好厦门、深圳驻点招商,开展全员招商,每月拜访3-4家工业企业,确保完成2个亿元以上招商项目。
二、深化改革,优化发展环境。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搞好行政审批优质服务,优化发展环境。稳步推进市直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完善长湖水产管理处事企分开改革。统筹协调完成农村和城乡一体化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各项改革任务。积极引进工商资本进农村,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华中农高区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做好对口企业的服务工作。
三、脱贫攻坚,察民情惠民生。统筹指导好全市产业扶贫工作。着力打造一村一品特色主导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探索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成立荆州市农业产业扶贫专家团,进一步察民情惠民生,打好脱贫攻坚战,脱贫攻坚驻点村(公安县南平镇青岭村)实现户脱贫、村出列。
四、五城同创,参与城建管理。积极参与“五城同创”相关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包路工作、清洁家园、志愿服务、文明劝导、义务植树等创建活动;抓好本单位“卫生单位”、“文明单位”、“园林式单位(社区、居住区)”、“绿化模范单位”创建工作。持续抓好荆州城区“白条禽”上市和牛羊定点屠宰专项治理。
五、依法治市,建设平安荆州。坚持依法治农,推进法治单位建设。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农业违法行为,维护企业和农民合法权益,交办和投诉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六、从严治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作风建设。以党建创先为抓手,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党建各项制度。狠抓作风建设,实行干部履职尽责清单管理,强化日常监督巡查,不发生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违纪违规行为。
七、“两学一做”常态化,勇当多极发展排头兵,喜迎党的十九大。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细化日程安排,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党课上到村支部。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学习教育,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严格和规范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深入开展“勇当多极发展排头兵,喜迎党的十九大”主题活动,组织年轻干部到红安等地接受红色教育。
八、加快发展“市场农业”。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倍增计划,力争全年新增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40家以上,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1860亿元,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5:1;协助市政府金融办推动100家涉农企业到场外市场挂牌托管;加强农产品电商建设,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积极推进北京视农网可视农业等农业信息化项目建设,加快打造“荆州掌上农业”信息服务平台;积极发展休闲农业。
九、加快发展“规模农业”。积极创建百亿斤粮食产能大市;深入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省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中省油菜大县创建和“饲料油菜”高效饲养项目;大力推广稻田综合种养高效养殖模式;大力开展部省市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建设;加快推进部级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示范区创建和“菜篮子”工程基地建设;继续实施农机“三个十万”活动。
十、加快发展“科技农业”。加快推进国家级荆州淡水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划江汉平原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大力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健全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和农业创业基地培育工程建设。
十一、加快发展“生态农业”。大力实施精品农产品品牌提升计划,继续办好“荆楚味道”年货会等节会活动;支持松滋市和监利县创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深入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争先创优活动,加快建设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整县推进项目;探索荆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大力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红黑榜”制度;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着力抓好农村能源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