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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市林业工作大力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实现“人均一亩林、绿化翻一番”为战略目标,让“荆州绿起来、产业活起来、农民富起来”为发展目标。以实施“绿满荆州”行动、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省级森林城市为抓手,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荆州市先后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和“湖北省森林城市”荣誉称号。
1.国土绿化成效显著。完成造林52.51万亩,占省分31万亩任务的169.28%,占市分51.23万亩任务的102.5%。成功创建123个省级绿色示范乡村和4个湖北省森林城镇,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荣誉称号。
2.创森工作开花结果。7月,创森工作通过了省级考核验收,荆州创森工作得到考核组专家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10月,在黄石召开的湖北省第三届生态文化论坛上,我市被正式授予“湖北省森林城市”称号。12月,市政府印发《荆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正式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3.林业产业稳步推进。2016年,全市预计实现林业总产值360亿元,其中林产品加工业产值238亿元,同比增长18%。
4.林业改革深入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松滋作为“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县,为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完成市级林业行政审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中介清单的清理工作。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市政府印发了《荆州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为全市国有林场改革提供了指导性意见。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林业发展和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研究和拟订全市林业发展规划以及地方性行政规章,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二)组织、指导全市林业生态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指导各类防护林和风景林的培育;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堤防绿化、城镇绿化和公路绿化。组织指导全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山区、丘陵、岗地林业综合开发和低产林改造。组织协调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的履约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 组织、指导全市林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包括短周期工业原料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的培育;组织、指导全市林木种苗、花卉盆景的生产培育和管理。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国有苗圃、森林公园、集体林场、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市木材生产、木竹加工、林产化工、木浆造纸、森林旅游、林区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规划指导林产品市场建设及营运。
(四) 组织、指导全市各类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其他特种用途林)的管理、调查、规划、设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各县市区及市直单位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和计划管理,审批并监督木材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和凭证经营。组织、指导全市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并依法对应由国家、省、市批准的征、占用林地进行初审;指导全市森林资源资产管理。
(五) 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申报工作。
(六)负责林业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省自然保护区(小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七)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栽。
(八)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农村能源的发展、农业综合开发、兴林抑螺等工作。
(九)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十)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全市林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积极参与招商引资,提供有效的工业项目信息2条。做好已引进林业企业的服务工作,确保招商企业扎地荆州,参与我市林业生态建设。
简政放权,规范市级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依法及时做好林木采伐、木材运输、林地征用等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工作。完善各项行政审批程序及监督管理制度。积极做好对福兴建材有限公司和恒力塑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帮扶。
参与“五城同创”工作。推进省级森林城市创建,争取今年成功通过省级验收;积极配合做好其它四城创建工作。
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和“三万”活动,指导公安县新岗村脱贫攻坚,脱贫11户31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雷竹26亩,搞好“四旁”绿化,建设美丽乡村。积极做好紫荆村帮扶工作。
认真做好林业各项改革发展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介清单的清理工作,推进我市国有林场改革,制定全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方案。
从严治党,严明党纪,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责任制等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学习计划,定期开展集中学习活动,结合党建工作,开展专题学习,提高林业干部职工政治理论水平。
确保局机关和局直系统稳定,争创平安机关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胜单位。认真办理人大、政协提案,争取代表满意率率到90%以上。积极做好三义街社区帮扶工作。
扎实推进绿满荆州行动,完成造林51.23万亩,使森林覆盖率达到21.96%。落实政府交办的十件实事任务之一,高标准创建100个省级绿色示范乡村。深入发展林产品加工,力争林业总产值达到260亿元。
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全市森林采伐限额80.05万立方米,严禁超限额采伐,控制率达到100%;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病虫害监测率90%以上,无公害防治率达84%以上,产地检疫率达99%以上,成灾控制率3.5‰以下;认真执行《湖北省林地管理条例》,使全市林地得到有效保护;加大林业行政案件查处,查处率达97%以上,森林火灾受害面积不得超过本辖区有林地面积的1‰,有效遏制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推进绿满荆州行动,使森林覆盖率增长0.3%以上,森林蓄积量增长6%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