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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绩效成果报告:
一、坚持以执法办案为要务,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
一年来,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2990件,审结29351件,同比增长12.7%和16%。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4615件,审结4439件,结案率为96.2%,较好完成了审判执行工作任务。
二、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推进平安荆州建设
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形势政策,全市法院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202件,判处罪犯5847人。认真抓好大要案审判,市中院圆满完成中央交办的陈雪枫专案审理任务。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市法院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6933件。全市法院审结行政案件803件,建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反馈和通报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60.5%,同比提高25%。
三、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助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全市法院执行案件收案7965件,结案7033件,执结率为88.29%,结案标的61.6亿元。全市法院依法实施司法拘留449人,纳入失信“黑名单”3122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追究23人,促使24名“老赖”主动达成和解或履行金额2854万元。开展金融执行“百日大会战”,执结金融债权案件67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2.68亿元。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与运用,在全省率先实现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信息互通共享。创新“互联网 拍卖”,成交51件,成交金额达8432万元,走在全省前列。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理法律、法规规定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二)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移送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三)依照法律规定提审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四)审理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 件。
(五)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移送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
(六)审理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七)依照法律规定审理减刑和假释案件。
(八)依照法律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九)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而又需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案件;受理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统一、协调、管理、监督全市法院执行工作。
(十)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受理国家赔偿案件。
(十一)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十二)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十三)指导全市人民法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协同地方党委管理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
(十四)指导全市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统一编报人民法院系统财务、装备计划;负责财务、装备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负责法院系统对外交流。
(十五)指导和开展全市人民法院的法制宣传报道工作,用全部审判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十六)负责全市人民法院监察工作。
(十七)承办其他应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1、重点中心工作:依法参与和支持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全力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妥善应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落实省高院有关要求,稳妥审理和执行好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行政争议案件,竭力营造良好的经济投资环境。
2、重点中心工作:自觉服务大局,依法保障供给侧结构改革。进一步规范涉企司法行为,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妥善审理“三农”案件。做好对口企业的服务工作。对金融票据、证券保险、房地产,尤其是民间借贷等涉及金融安全领域的案件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开展调研,提出建议对策。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3、重点中心工作:持续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不断推进新农村建设。筹集20万元资金,进一步发展松滋市蔡家桥村的传统柑橘产业,带动更多贫困户脱贫致富;筹集22万元资金,解决贫困户的住房问题,保障住房安全;筹集5万多元资金,给贫困户进行自来水改造,解决安全饮水问题;筹集9万元资金,在松滋市蔡家桥村植树造林、安装路灯,改变村容村貌,建设美丽乡村。
4、重点中心工作:充分发挥青委会组织作用,组建不少于20人的青年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五城同创”、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包路工作、清洁家园、志愿服务、文明劝导、义务植树等创建活动,抓好本单位“卫生单位”、“文明单位”、“园林式单位(社区、居住区)”、“绿化模范单位”等创建工作。在完成荆州市市直单位规定任务的基础上,坚持每月开展一次活动,以实际行动为美丽、法治荆州创建出力。
5、党建工作:以中央、省委、市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和市委七条意见,突出院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重点,严肃党风党纪,强化干警党纪条规意识。持续加大从严治党力度,不间断加强党风廉政及党纪条规等法规制度教育学习,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及“一岗双责”规定,不定期组织党风廉政纪律巡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问题,严明党纪,确保法院队伍纯洁可靠。
6、党建工作: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推动“两学一做”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制定“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指导意见和学习计划表,开展“勇当多级排头兵、喜迎党的十九大”主题实践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学习教育,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严格和规范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开展精神文明和法治文化建设。
7、业务工作:贯彻市委政法委工作会议精神和石首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公正审理各类行政、民(商)事和刑事案件,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90%,案件改判率、发回重审率均不超过当年结案数的10%;加大对黄、赌、毒犯罪和盗窃、贩卖、走私文物犯罪打击力度,此类案件法定期限内审结率达95%以上;着力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审慎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和职工劳动争议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5%以上;认真执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参与诉讼有关法规,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落实。以此,争创“长安杯”,提升“一感两度两率”,实现“一感两度两率”测评指数达到90%以上,并确保本单位干部职工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达到100%。
8、业务工作:按照中省部署,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顺利完成各项改革任务。认真落实省人大关于加强执行工作的决定,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任务,大力提升执结率,年底前执结率不低于75%。坚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制度,推动信用惩戒,突出打击拒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