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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主要绩效成果报告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聚焦“一城三区、一区多园”建设,保障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严厉打击破坏企业创新发展的犯罪28件76人。
着力服务和保障民生。严惩损害群众利益违法犯罪,查办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9件39人;启动全市“保护女童”宣讲,创新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机制;做实做细“一站式”服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261人次,开展刑事司法救助21件。
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71件224人;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904人,提起公诉2999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06件;提起民事、刑事抗诉案件21件,全部得到二审法院支持。
改革创新提升司法公信。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线上运行”倒逼办案模式的转变和司法责任制的落地;顺利完成公益诉讼改革试点任务,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配合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四项清理”,实现平稳过渡。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部署“学争创”“树十星”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七进”活动;对监利县院、沙市区院进行政治巡察。
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认真贯彻落实市委部署和要求,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推进检务公开,拓宽外部监督渠道。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一、服务项目建设
1.紧盯重大工程项目、专项资金管理等领域开展职务犯罪惩治预防;
2.深化检企联系机制,加大对涉企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
3.以服务荆州开发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战场,落实“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提供优质法治服务,继续推进服务非公经济组织发展专项工作。
二、深化改革,优化发展环境
1.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继续推进涉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项工作,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
2.有效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推动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
三、脱贫攻坚,察民情惠民生
1.进一步深化检察服务站工作,推动检察服务站向聚焦法律监督职能转变;
2.巩固贫困村摘帽成果,确保不发生脱贫户返贫现象,完成光伏发电项目、扩建文化广场项目、完成卫星河硬化、绿化工程;
3.继续开展集中惩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加大对扶贫政策资金“最后一公里”的法律监督;
4.充分发挥女检协、青工委、工会等群团作用,开展“百名女检察官百场普法行”“爱心妈妈”“巡回服务组”在行动和“1 1心连心”等活动。
四、五城同创,参与城建管理
1.积极参与“五城同创”工作,履行好包保路段牵头协调职责,顺利通过市“五创办”考核验收;
2.荆南路机关家属区危房拆除及刷黑工程。
五、依法治市,建设平安荆州
1.贯彻落实“石首会议”精神,提升“一感两度两率”;
2.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政权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金融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处置好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
3.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办好刑事赔偿案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诉讼终结等机制;
4. 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5.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行案件信息公开;持续抓好“减假暂”监督,完善社区矫正监督机制。
六、从严治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作风建设
1.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的总逻辑和对党建工作“三优先”的总原则,以“四个第一”“三个高于”的要求狠抓党的建设,着力破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2.坚持以上率下,发挥班子成员带头带领作用,层层压实责任;
3.督促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各种形式明察暗访,全面掌握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廉洁从检情况;
4.对沙市区院和监利县院开展巡察。
七、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勇当多极排头兵,喜迎党的十九大
1. 坚持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和党小组为基本单位,深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2. 扎实开展“勇当多极排头兵、喜迎党的十九大”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以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经济发展的新成果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八、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
1.扎实做好“一查六清一线”工作,“一查”保持查案力度不减、规模不下滑,注意时间节点,推动提质增效落到实处;“六清”开展历年积案清理、线索清理、涉案款物清理、国际国内追逃追赃清理、强制措施清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清理;“一线”守住办案安全规范的底线,坚决防止办案安全事故;
2.坚决拥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改革准备工作;
3.围绕服务大局推行精准预防,强化源头预防和协作配合,集中抓好环保、扶贫等领域专项预防;
4.加大拍蝇力度,清除群众身边小贪小腐等“微腐败”。
九、强化诉讼监督工作
1.加大对公安派出所的监督,在主城区、城乡结合部、刑事案件高发区域公安派出所设立驻所检察室(官);
2.探索开展侦查活动监督平台试点工作;
3.利用新上线的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系统,深入推进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财产刑执行等监督,组织开展净化刑事执行环境专项查案工作;
4.深入开展“基层民行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持续开展虚假诉讼监督。
十、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责
1.办理批捕案件准确率达100%,结案率达100%;
2.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对刑事审判的监督作用,切实纠正和防止冤假错案;
3.圆满完成“中央专案”的办理任务。
十一、深入推进司法改革
1.积极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落地;
2.完成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评定和首次按期晋升,完善市院机关2017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指导基层院建立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探索入额检察官退出机制;
3.继续抓好公益诉讼试点等其他检察改革任务;
4.督导洪湖市院司法体制改革示范院建设,梳理问题,破解难题,总结经验。
十二、夯实基层基层,提高司法公信力
1.全面推进基层院“八化”建设,探索上下交流、横向交流、内外交流,加强基层院班子建设;
2.按照“质量兴检”的要求,全面提升案件管理工作水平;
3.加大检察技术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提升科技强检工作水平;
4.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开展检察文化示范院创建活动;
5.积极做好检察宣传,讲话检察故事,传播检察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