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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绩斐然。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国家暗访,城市环境明显改善。二是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得到有力保障。全面完成防汛期间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成功处置松滋霍乱疫情,确保了灾区和疫区社会安定平稳。健全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开展“三甲复审”和大型公立医院巡查,加快科教研发展步伐,推动公立医院项目建设,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寄生虫病防治等各项业务技能竞赛在全国、全省取得优异成绩,彰显了全市卫生计生服务能力。三是医改和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力推进。平稳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在松滋市率先实行院长聘任制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积极开展分级诊疗,组建中心城区医疗联合体,深化乡村医生及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狠抓重点问题专项整治,整合12320卫生计生服务热线,多措并举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推动市直医院统一带量采购,医疗费用、药品价格得到了有效控制。四是计生工作全面加强。以江陵县、开发区为试点探索推行免费生育服务,得到了省卫生计生委充分肯定。全市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打击“两非”等工作在省级及以上会议作经验交流,计划生育“三阳三关”活动品牌在全省推广。五是血防工作成效明显。血吸虫病疫情稳步下降,未出现急感病例。省血吸虫病专科医院在荆州市挂牌,血防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照程序和要求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制定和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和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指导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哨点医院能力建设。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承担国防医疗动员工作。
(六)负责组织推进全市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组织制定全市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对基本药物品种、管理、价格政策等提出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八)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贯彻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制定并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二)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拟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方案,组织计划生育工作考评,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的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十五)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十六)负责市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来荆的有关干部及重要外宾的医疗保健和全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担市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和市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6年度市直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目标清单
填报单位:荆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序号 | 工 作 目 标 | 备 注 |
1 | 引进一亿元以上工业项目1个。出台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区域卫生规划(2016年-2020年),积极争取中央预算资金,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服务协调工作 | 重点中心工作: 招商引资,服务重大项目建设 |
2 | 加快市中心医院荆北新院建设步伐,推进市一医院门诊住院大楼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区域性医疗中心、疾病预防控制检测中心、结核病防治中心、精神卫生中心和血吸虫病诊疗中心建设。加强窗口服务能力建设,逐步实现网上申报审批,市卫生计生委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经查证属实投诉为0 | 重点中心工作: 服务“壮腰工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
3 | 创建9个省级卫生乡镇,辖区内无烟卫生计生机构达标率90%;积极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健康促进区及健康管理区创建,落实除四害达标 | 重点中心工作: 参与“五城同创”、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 |
4 | 落实公安县甘家厂乡炊皮山村精准扶贫脱贫29户,98人;植树造林3万株,300亩。全面完成省部联合防治血吸虫病综合治理项目任务,查螺5.18亿平方米,药物灭螺1.75亿平方米;人群查病75.4万人,人群治疗及扩大化疗23.4万人;免费救治在册晚血病人2457人;全市人畜血吸虫感染率以村为单位控制在0.5%以下 | 重点中心工作: 落实“三万”工作,着力扶贫攻坚,推进新农村建设 |
5 | 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强化依法执业,严格执业机构、人员、技术、设备准入,有序开展“七五”普法工作。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继续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二级医疗机构为40%~50%(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不得低于50%),三级医疗机构为25%~30% | 重点中心工作: 依法治市,积极参与和推进各类改革 |
6 |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委党组听取基层党组织汇报不少于1次,召开党员大会听取主要负责人通报工作不少于1次;认真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工作、党员活动日工作,“1 1”心连心活动和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不少于2次;召开“七一”表彰大会,严格系统党员发展 | 党建共性工作: 从严治党,严明党纪,抓好各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 |
7 | 通过围绕专题学习讨论,创新方式讲党课,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措施,积极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活动 | 党建共性工作: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
8 | 争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胜单位,积极创建信访工作优胜单位,确保无群体性赴省进京上访和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认真做好“e线民生”工作,完成行评及行风热线工作 | 党建共性工作: 落实平安荆州建设和信访维稳工作 |
9 | 确保全市无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率达100%;全市以乡镇为单位免疫规划8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依法调查处理违法行为到位率达100%,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受理、应诉(应答)率达到100%,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达100%。全面实现新农合市级统筹;参合率达99%以上,住院政策范围内的补偿率达到75%以上。积极争创8个以上省级三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和8个以上省级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全市每千人拥有床位数达到4.77张,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人数达到1.95人。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10万以内,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9‰以内,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92%以上,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75% | 主要业务工作 |
10 | 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确保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逐年下降;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政策外多孩率控制在1.5%以下;落实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政策落实和资金发放到位率达到100%;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达80%以上 | 主要业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