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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发展。开展服务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法律服务、“企业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月”、“万名干部进万企”等活动;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1077家,对835家企业进行义务“法律体检”,审查修改合同2635份,进行法治讲座145次。
维护稳定。集中进行5次矛盾纠纷大排查,调解矛盾纠纷20595件,调解成功率达98%;调处医疗纠纷130起、交通事故案件620件;律师参与信访值班540次,接待群众715批次,处理群体性纠纷19起;社区矫正人员入矫率和帮教率达100%。
服务民生。开展法律援助“春露行动”,为农民工讨薪,为弱势群体维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08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32333件,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数的123.4%和124.4%,挽回或避免各类经济损失4510.7万元,
推进法治。落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市97家党群部门、857家行政单位、552家事业单位、151个社会团体、97个乡镇(街道)、1659个村(居)聘请了法律顾问;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承办全省12.4国家宪法日法治文化集中展示,全面启动“七五”普法。
主题活动。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和党建目标责任制,“两学一做”、“以案为戒正风肃纪”、文明创建、“双万”活动、精准扶贫、党建共建、廉洁教育、学树典型等主题活动成效显著;积极参与“五城同创”工作,包路问题整改率达到91.67%。
荆州市司法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全市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征集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负责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的市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和措施。负责立法协调工作。
(三)审查修改市直各部门上报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代拟稿以及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文件。
(四)承办关于法律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的工作,并受市政府委托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五)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和解释工作,办理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协调市直部门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六)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编纂工作。
(七)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等政府法律事务具体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
(八)负责综合协调全市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九)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市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司法所工作。
(十)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十一)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本考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十三)负责拟订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管理。
(十四)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
(十五)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市、区)党委管理本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
(十六)负责全市精简行政审批中“减证便民”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互联网 放管服”改革和“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的工作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一、招商引资,服务重大项目建设:1、调整充实服务招商引资工作律师顾问组;2、组织律师为招商引资、项目争取和建设提供法律服务;3、为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提供快速、便捷的公证服务。
二、服务“壮腰工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1、调整充实企业.同心律师服务团,积极为企业提供服务;2、开展“万名干部进万企创优服务稳增长”活动,组建专班到对口联系企业调研走访,提供法律服务;3、组织开展“企业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月”活动;4、组织市直律师为企业开展集中“法律体检”活动1次以上,开展专项法律服务1次以上。
三、参与“五城同创”、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1、做好“五城同创”法律政策宣传工作;2、组织机关干部参加街道、社区环境卫生义务劳动3次,参加义务植树活动1次;3、做好红星路段环境包路整治工作,修缮城管宣传栏和工匠、搬运市场配套设施,整治占道经营、乱停乱放、地面砖破损等;4、绿化美化亮化机关办公场所,做好沿江津路办公楼洗面整容工作。
四、落实“三万”工作,着力扶贫攻坚,推进新农村建设 :1、制定帮扶提升《方案》,并抓好落实;2、组织法律进农村法治宣传活动2次以上,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3、在联系村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活动各1次;4、用好法治宣传、法治学校、法治书屋、法治广播4个阵地,把联系村建成“平安法治示范村”;5、走访调查,了解村情民意,对扶贫困难户实行结对帮扶,完成9户脱贫任务;6、着力解决村级、村民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五、依法治市,积极参与和推进各类改革:1、开展法治单位等基层法治创建活动;2、在市、县(市区)两级全面启动“七五”普法工作;3、探索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4、组织律师为全市各类改革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防范改革中的法律风险;5、积极推进律师进社区(村)工作;6、严密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为荆州法治建设输送合格人才;7、推进人民监督员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完善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管理工作机制。
六、从严治党,严明党纪,抓好各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1、落实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执行从严治党各项制度;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组织开展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举办专题辅导讲座和警示教育3次以上;3、落实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4、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好“党员活动日”,集中组织开展党员进社区和志愿者服务行动3次以上。
七、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1、开展“学习系列讲话、学习党章党规、争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2、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学习、专题交流、考试测试,营造浓厚学习教育氛围;3、进一步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3次专题研学;4、召开好党委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自我批评,查摆各类问题;4、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增进团结,凝聚人心;5、扎实推进机关文明创建工作和机关文化建设。
八、落实平安荆州建设和信访维稳工作:1、进一步构筑大调解组织网络,乡镇社会矛盾大调解中心、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实行全覆盖;2、全市各类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万件上以上,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到95%以上;3、市、县两级交调、医调组织建设达100%,并在征地拆、环境保护、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和行业推进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工作;4、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组织全市人民调解组织集中开展4次矛盾纠纷排查行动;5、规范司法鉴定管理,提高司法鉴定公信力。
九、法律援助办实事:1、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春露行动”;2、积极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完善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运作机制;3、完善“点援制”、“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制”、“预约服务制”等制度,强化案件跟踪监督、回访、旁听、审卷等措施;4、规范工作流程,完善便民服务举措;5、完善法律援助社会化机制,依托荆州市法律援助促进会,调动社会力量推动法律援助工作;6、完成市政府法律援助办实事任务,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00件以上,其他法律援助事项26000件以上。
十、社区矫正工作:1、加强对两类特殊人群的管控帮扶,社区矫正依法监管、科学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等工作严格规范;2、矫正手续完备、资料齐全,建档率、矫正率达到100%;3、矫正效果良好,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低于1‰,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低于3%;4、充分发挥社会志愿者、政法队伍、网格员等社会力量作用,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社会化大网络体系建设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