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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发展。出台本系统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意见,开展“企业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月”、“百名律师进百企”活动;共审查合同85份,清收债务3600万余元,清理闲置土地27宗,办理各类诉讼2719件。维护稳定。重点人群管控好,全市1693名社区服刑人员无漏管、脱管,无重新犯罪;集中开展4次矛盾纠纷大排查,调解纠纷19385件,调解成功率97%,防止群体性上访211件;全市调处医疗纠纷559件、交通事故案件1790件;律师参与信访值班849次,接待群众989批次,处理群体性纠纷25起;社区矫正人员入矫率和帮教率达100%。服务民生。开展法律援助“春字行动”,为农民工讨薪,为弱势群体维权;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440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35579件,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数的114.7%和118.6%,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5943.7万元。推进法治。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在企业、学校、社区(村)开展创建法治示范点活动,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出台关于全面提升“一感两度两率”六项工作措施;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2324家,办理各类案件7447件。主题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深化主题活动,“两学一做”、支部主题党日、“三项整治”、专项治理、巡察整改、文明创建、“五城同创”、脱贫攻坚、党建共建、廉洁教育、学树典型成效显著。
荆州市司法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全市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征集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负责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的市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和措施。负责立法协调工作。
(三)审查修改市直各部门上报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代拟稿以及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文件。
(四)承办关于法律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的工作,并受市政府委托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五)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和解释工作,办理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协调市直部门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六)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编纂工作。
(七)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等政府法律事务具体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
(八)负责综合协调全市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九)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市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司法所工作。
(十)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十一)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本考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十三)负责拟订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管理。
(十四)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
(十五)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市、区)党委管理本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
(十六)负责全市精简行政审批中“减证便民”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互联网 放管服”改革和“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的工作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2017年度履职尽责绩效考核目标清单
一、重点中心工作
1、招商引资,服务项目建设:成立服务荆州开发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律师顾问团,制定和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组织律师、公证员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深化改革,优化发展环境:出台本系统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意见;继续推进律师制度、公证制度改革;组建专班定期到对口联系企业调研走访,提供法律服务;组织开展“企业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月”活动和“百名律师进百企”活动;进一步完善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3、脱贫攻坚,察民情惠民生:制定鼓励法律行业人员定期到贫困地区工作制度;落实法律行业人员到贫困地区工作相关政策;加强贫困地区法律行业人员培训,提高贫困地区依法行政水平;参与惩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加强扶贫政策资金“最后一公里”的法律监督;完成25户脱贫任务,完善排灌站、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村新卫生室等项目建设。
4、“五城同创”, 参与城建管理:参与“五城同创”相关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包路工作、清洁家园、志愿服务、文明劝导、义务植树等创建活动;抓好本单位“卫生单位”、“文明单位”、“园林式单位”、“绿化模范单位”等创建工作;参与文明城市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在市公证处和法律援助中心创建全市“十星文明窗口”。
5、依法治市,建设平安荆州: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出台提高“一感、两度、两率”工作措施;积极推进律师进社区(村)工作;整合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司法鉴定管理。
二、党建共性工作
1、从严治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强化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组织开展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举办专题讲座和警示教育3次以上;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3次以上,每月开展1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队伍教育整训活动。
2、“两学一做”常态化,勇当多极排头兵,喜迎党的十九大:制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措施,组织开展10次以上集中学习、2次专题交流、1次考试测试;组织开展“勇当多极排头兵,喜迎党的十九大”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学树先进典型、岗位练兵和“红旗司法所”创建活动,力争有3-5个司法所通过考评验收。
三、主要业务工作
1、法律援助办实事(核心业务工作):法律援助案件回访,回访率达100%,满意率达90%以上;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率达100%;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00件以上,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30000件以上,完成市政府法律援助办实事任务。
2、大调解建设(重点难点工作):村(居)、乡镇(街道)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实行全覆盖,规范化率分别达60%和100%,“环荆”边界联防联调组织覆盖率达80%;在元旦、春节、“两会”等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重要节点集中开展4次以上矛盾纠纷排查。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成功率达96%以上;市、县两级调全部建立医调机构。
3、社区矫正(重点难点工作):加强对两类特殊人群的管控帮扶,依法监管、科学矫正,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率低于1‰,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低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