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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规划体系,描绘城乡蓝图。组织完成中心城区17个单元控规编制及修改、98个单元控规草案,城区控规覆盖率达到93%。启动荆州市总体城市设计、环古城综合城市设计、荆江风情带(洋码头)设计和荆州东、中高速公路出入口片区城市设计编制。《荆州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荆州市静态交通规划》、《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实施评估报告》和《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强制性内容修改论证报告》成果显著。完成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保障房、还建房、荆襄河公园等“滨长江、环古城”景观带重点民生工程规划许可。
二、加强规划管理,保障有效实施。修订规划核实规定,明确规划核实条件、依据、程序、误差范围和分期核实的操作规程等内容,厘清规划和城管部门权责。完成47个变化图斑核查处理和6个县市城乡规划督察,聘任15名督察员启动规划督察。编制完成61项职权事项的基本信息表和流程图,聘请法律顾问,为行政决策、规划管理提供法律保障。
三、创新规划模式,提高工作效能。完善审批时限管理、规划行政许可(审查)“容缺受理”制度,取消单体设计条件和施工图审查环节,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全年共完成19个规划草案、5个规划成果批后公布、138个规划行政许可项目批前公示和223个项目批后公开、128个规划核实项目信息公开。“数字荆州”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有序推进,建成区三维建模和480 ㏎2影像数据库顺利完成。
荆州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
荆州市城乡规划局(市测绘局)为荆州市城乡规划和测绘管理的主管部门,级别正县级,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测绘法》等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测绘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城乡规划和城乡测绘的具体办法和规定,并依法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组织编制本市城乡发展战略规划;参与编制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编制年度土地利用与城市建设计划。
(三)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各层次的城乡规划和城市设计,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相关专业规划;负责上述规划的审查报批和备案管理。
(四)依法组织城乡规划的实施,负责市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行政许可,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五)负责市区内城乡规划编制及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市区内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核实工作。受理城乡规划行政复议案件。
(六)负责对所属县市城乡规划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
(七)负责规划信息化建设、规划政务信息公开和规划展示工作;负责市区建设工作规划审批情况的综合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规划审批专业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湖北省测绘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九)负责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6年度市直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目标清单
荆州市城乡规划局(荆州市测绘地理信息局)
一、招商引资,服务重大项目建设。配合市、区两级招商引资项目做好前期选址定点及规划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按照要求进行驻点招商,实行领导分工责任制,力争全年招商引进2个投资上亿元的项目。
二、服务“壮腰工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工业园区的工业项目,规划意见书在5个工作日内、用地规划许可证在2个工作日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行政审批手续。落实在万山环保公司周边规划公交线路站点和公共服务设施布点方案,完成仙桃中星电子土地置换和新地征迁工作。
三、参与“五城同创”、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配合“五城同创”,将荆州职业技术学院扩建、荆州中心医院迁建、新图书馆、规划档案馆、沙市中学与荆州中学新校区等重点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还建房建设,植物园、荆襄河湿地公园二期、玉桥公园二期等“滨长江、环古城”景观带重点景点建设纳入规划服务的重点内容,保质保量完成规划许可工作。
四、落实“三万”工作,着力扶贫攻坚,推进新农村建设。按照市委总体要求,扎实开展好新一轮“三万”工作。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精准扶贫脱贫总体要求,在2015年预脱贫对象42户129人的基础上,2016年计划结对帮扶脱贫30户94人,实现局机关干部帮扶全覆盖。帮助驻点村完成编制《村庄综合整治规划》,完成1:1000测图,地形测绘90万平方米,编制村庄整治规划规模80公倾;拨付帮扶资金10万元。在北荷社区积极开展“1 1心连心”双联双促活动,实施社区环境整治,改善社区设施条件,完善党务制度,全年开展社区劳动、贫困帮扶、走访慰问4次。
五、依法治市,积极参与和推进各类改革。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修订并发布《荆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简化并优化行政审批和项目核实流程,配合建立全市统一、规范、高效的联审平台。
六、从严治党,严明党纪,抓好各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局领导班子每年听取党建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每年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听取主要负责人通报工作不少于1次,党组书记每年上党课或作形势报告不得少于1次;认真抓好法治城乡规划建设各项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和法治精神,在规划系统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强烈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继续抓好服务型机关党组织创建,发挥党组织的服务功能、政治功能和发展功能。
七、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安排,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锻造“四铁”党员队伍,坚持抓在平常、融入经常,制定具体方案,深入推进工作。结合“两学一做”,着力解决党内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等问题,切实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
八、落实平安荆州建设和信访维稳工作。继续实行公众参与城乡规划制度,组织行政许可公示、听证,杜绝错批错办引发的上访事件。
九、单纯业务工作。组织评审荆州市基础测绘“十三五”规划草案,并报市政府批准;组织荆州市(包含县市)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的整体验收,完成“荆州市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
十、单纯业务工作。开展荆州市总体规划评估工作,正式启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完成《荆州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荆州市静态交通规划》等专项规划的审批工作;开展环荆州古城、荆北新区、沙北新区城市设计工作;组织编制荆州古城、荆州开发区、职院等17个单元控规,使城区控规覆盖率达到93%。